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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是好朋友嘛!

【瑞金】完弦

大逃猜的文发一下

尝试了一下古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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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我总共见过金三回。

 

初识是在江南春雨时,我跟那渡江的老船夫为着两串铜钱辩了好些个来回,这小子不知从何处兀地出来,把身上背的那琴往船头轻巧一搁,拿碎银子笑嘻嘻为我解了难。


“巧了,老伯,我也到那一头去!”


他身量尚小,腰上系着两把剑,约莫十二三岁,脸还未脱稚气,却已经开始走江湖,方才看那与船家谈笑的游刃有余,想来是到哪里都能吃得开。


好处给足了,船家也不多话,吹了声哨就一脚蹬离了岸。我同他坐在船头,正要道谢,他压着嗓子,说,“谢谢你啦,我正愁没人一同搭船呢......咦?原来你也是妖。”


后半句低得几乎没进了水声里,我一抬头,他肩上冒出只小白狐狸,但并不看我,一路跳下来,趴在了琴边倚着阖眼休憩。


“既知我是妖,又为何助我?”


“都说了明明是你帮了我们嘛!”他仍旧不领这个情,倒不知这种事做过多少回了:“只管叫我金就好。”


烟雨濛濛,木舟荡开江面,两侧景色皆被薄雾抹往身后。春意倦人,我耷拉着眼睛听他天南地北地聊,那白狐跟我一样乏,全身上下只有尾巴尖晃不停,频频躲开金的手,似乎早就熟稔了。


“不过,按这个速度,就不知几时能到京城了......”金一脸愁容,远远地望着天边。


“你们若是要去京城,可得提前挑好去处,那里还真比不得江南。道上有名的捉妖人近来都往京城去,说是有大妖在皇城作祟,千万小心。”


“哪里有大妖可捉呀,他们就是想出风头!人还分好人和坏人,怎么妖就不许分好妖和坏妖了?”金握紧了拳头说,“就像你和格瑞,都是善良的妖。”


“倒是给你捡着一个。”我乐得去看那被叫做格瑞的白狐,留下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金喊着什么意思。


白狐终是听不下去,睁了眼,拿尾巴打了一下金的手腕,金察觉到自己的表情太愤愤,尽管还有要说的,“好吧,我们不谈这个。话说回来,你知道京城的登花阁吗?”


“听起来像是烟花之地,难道,小友想去楼里寻欢作乐?”


“什、什么,我没有!——你看起来也不大,说话怎么这么老成啊。”金红了耳朵,不自在地揉揉鼻子。


“按人类的年龄来算,我大约和你的狐狸一般年纪,或许还要大些呢。”


白狐别过了头。


“咳咳,登花阁!我们来聊聊登花阁!”金拍案而起,看起来很努力地想扭转一下话题,他看样子从没应付过这种打趣,想必见过的妖都是老气横秋的正人君子,我须得正正他对妖的印象。


我端坐起来,意思是等他说下去。但直到白狐抬了眼,金才开口,也不知他俩是用什么法子交流的,“登花阁可是京城最富盛名的茶楼,而且那儿的阁主也是一介奇才,据说普天之下也没有他办不成的事。名人志士都前往拜会,连皇帝都私访过,风雅得很呢。”他挠着耳朵,绞尽不多的词汇量给我极力描述那处好地方。


“名人志士,”我颔首,“可也包括捉妖师?”


“你明明都猜到了,虽然咱们也算是朋友......”金蹙眉,好像我给他抛了个天大的难题,不自然地扭过头去,“但我意已决,就算是朋友也拦不得!”


我沉默着,看了看那只白狐,又看了看金,心中已有答案。


“登花阁的主人好有才情之人,”我收了方才调笑的语气,“这是把好琴。”


“当然!这是格瑞的,他弹得可好了,全天下都应该听一听。”金得意地向我炫耀,小孩儿的心思是一点瞒不住,“......等一下!你方才是在逗我吗?明明知道登花阁!”


白狐直起身,对着我点了点头。


这行走江湖的没听出弦外之音,那游离世外的偏生明白了。


“若是有难处,你且只管开口。”我望着那只白狐,话却是对金说。


少年看着我,忽地不再吵嚷,他朝我行了个礼。我侧身避了,知趣地不再多说。入了尘世的妖,便再不如在深林时那样逍遥,因为生与死,情与恨,再也不是身外物。


若是那白狐灵力充盈,金哪用愁无人一起搭船。


船靠了岸,金重新把佩剑系上腰间,背回了那把琴,那白狐站在脚边,通身雪白,却有一双和一般狐妖不同的紫瞳。金站得挺拔,对我一拱手,“哎,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。”


“不过一介浪迹天涯的游子,图个自在。”我一笑,“小友,咱们有缘再会。”

 


02

与其说第二次遇见金,不如说是第二次遇见和金在一起的格瑞。


那年宰相之女害了病,寻了多少个郎中都看不出蹊跷,我受托前去宰相府时,闻见琴声几乎霎时就想到了他。金说的不假,他的琴弹得当属一绝,只可惜,那天我听见的不是最好的:

“小友,我听这琴似是缺了一弦。”


“说说看。”他不抬头。


“答案自在你心,我怎能知晓。”我拂衣一坐,并不捞他身边那块蒲团,几年未见,他没什么变化,依旧着着一身黑衣,束着高马尾,看上去倒像个侠客。比起格瑞,自然是另一个小家伙有趣得紧。


对妖来说,六年同六十年无甚区别,但对人类来说自然不是一回事。


“你是很逍遥,”格瑞压腕停了琴音,说道,“有这空闲,不如去看看这府里封的煞魂,又是当年留下的祸根,今夜不除,那女人后半辈子都是个疯子。”


“经千年前那一役,不少妖族都元气大伤,祭了血剑,此乃深仇。今日封印将破,你们又何苦要帮这一程,”我无视了这屋内渐浓的冷意,“你们灵狐守望一脉,也只剩你一个独苗。”


话音一落,寒光乍现,我拿拇指抚了颈子,擦出一抹艳红的血。


“血海深仇,亏你辨得开,”我抵着他的剑尖,使力移开。这少年是难得一见的剑术奇才,又先天灵力旺盛,光是这个年纪,已能几步之内近我身,好在我对他有恩,他断然不会杀我。


“妖有好妖,人也有好人。”格瑞冷声,重复着金六年前在我面前说过的话,“为何不能?”


我于是笑了,余光看那白衣少年从窗外跳进来,热情地邀我们晚上去登花阁叙旧。格瑞说不去,他早在金进来之前收了剑,约莫是想装作无事发生,不过其实是徒劳,我早看见金腕间的契印了,八成方才就是察觉了那灵气波动,才赶着巧进屋。


“弹者无意,却伤琴心。”我看格瑞稍稍挪了位置,金自然地坐在了他身边的蒲团上。


“什么意思呀?”金把衣摆理好,他倒是比几年前愈发稳重,只是拿那双澄澈的眼睛看我,又一瞬间回到以往了。


“你附耳过来……就是坏人弹好琴,琴会生气,生气可不好。”我一本正经地指点他,屏气凝神的人类知道自己被愚弄,张牙舞爪地被格瑞捏着后领提回去,一点也看不出谁才是那只狐狸。


“我不是琴师。”格瑞说。


“我也听不懂琴。”我回。


“你们到底在打什么哑谜啊!”金拽了格瑞的袖子,“走嘛走嘛,吃酒去。”


“不许喝酒。”


“你又不在,怎么吃不得。反正戌时前那煞魂不出,我们没有机会下手呀。”金吐舌头,逞着格瑞拿他没办法。果不其然,最后还是被金强拉硬拽着出了府,那副僵硬的样子装得真是一点不像。


金一手拉着格瑞,又想腾另一手来拉我,我借口身上寒气重,普通人类碰不得,他便不再坚持。反而是格瑞闻言眉间微皱,他抬眸盯着我,看起来似是对我不解,但在我眼里是反而是不解他自己。


这人类是真神奇,连妖的眼睛都糊弄的得。


“你说我的琴缺了一弦,”他在世外疏离惯了,说话从来不跟人客气,“从何处寻?”


“说难不难,说易不易,”我指点,学那街边说书老头儿的强调,“这缺的那一弦呀——”


名为情丝。

 

 

03

和金的第三面,我躺在登花阁的屋顶想美人,也不知他怎的就寻到了这处,拎着一壶酒灵巧地翻身上来,什么也不说,只是给我斟酒。我没推拒,不怪他坏了我的美人梦,没有妖会跟人类计较这些,做梦是一晚,喝酒也是一晚。


一壶饮罢,他也躺下来,慢吞吞地吐了三个字。


“你骗我。”


我等了许久,都没等着格瑞来抓人,只好陪这醉鬼聊天。转眼又是几年未见,这小子倒真是长开了,现下眉宇之间透露着英气,恐怕去街上走一遭都能被砸一头绣花绢。我拿幻术召了扇铜镜出来细细看自己,一晃十载,和与他初见时比一点未变。


那日金没有戴冠,不知是不是料到自己会醉在屋顶。我晃着温酒,却是想不清他为何要来找我这见了三面的友人,只好耐下性子问他。


“我何曾骗过你?”


“你骗我,你根本就是只老妖,比格瑞年长多了。”明明已经及冠,金的架势还像个耍赖的小孩。不过谢天谢地,他还没醉到认不清人。


“但我长得和你的狐狸一样年轻。”


“可格瑞也骗我。”他一撇嘴,语气徒然生出些悲凉,“灵体受损,照样能活几百年,几千年。”


“人妖有别。”我想他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,古往今来我见过不少人与妖的故事,算起来话本子都能堆足九尺高,然而结局都大同。人有轮回,而妖留千年,彼此艳羡,多少纠葛都从中而出。


“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来吗?我们人类聚在一起,从不喝闷酒,喜欢话天地,喜欢论剑,喜欢吟诗奏乐......”


“你若是不想说,我问又有何用。”酒的后劲一上来,我就听不懂他的话了。

“看,我喝醉了,我和月亮打赌喝酒,但月亮喝不过我,就是我赢了,”金敲着杯子说胡话,眼睛亮亮的,“赌注是什么呢?是如果我醉了,可不可以劝劝我。”


“如何劝你?”


“劝我......”金一本正经,“不要做错事。”


“何又为错事?”


“让我给你讲讲啊,借天下之名,滥杀好妖,即为错事;百姓遇险,作壁上观,即为错事......”


这些年来他与格瑞走江湖的事我多多少少有所听闻,觉得甚是有趣,当年下山一心复仇的两个少年,最后竟长成了这副行侠仗义的模样。我虽能看出金的秉性,却是没想到背着灭族之恨的狐竟也能对人类做到如此地步,追溯其原因,倒也不难。


“误使灵狐入尘世,就是错事。”最后一句,金是这么说的。


“他早已为你入凡尘。”


金不答话,转着手里的空杯子,险些脱手掉下屋檐去,显然不能让一个醉鬼思考这是谁的错。


“好了好了,我的错,”于是我大方一挥手,“当年不该答应治好他。”


“阁主。”他难得这么喊我,“你会孤独吗?”


登花阁里热闹的东西无穷无尽,但我知他这话不是问我,而是问那不太遥远的百年以后,孑然一身的某个人。


无论未来多远,月亮都不会变,赏月的人却是一轮又一轮的换。


我没有回答,再一看他已经睡着了。有狐轻手轻脚披夜露而来,跳上屋檐,倏地化为了银发少年模样。


“领走。”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。


“打扰了。”格瑞颔首,每一次对我这么礼貌都是因为金。


“我走遍天下,但到底不知是否真的存在成为人类的法子,”我摇头,不知拿什么心情看待这两个,“路途凶险,还多保重。”


“世间死局,皆须破之。”格瑞揽着金,眼神一直没往我身上来过。


“......我已经错了太多。”

 

04

我见过格瑞四次。


最后一次,他专程登门拜访,把他的琴留给了我。


他没有说明原因,但某种萦绕在妖族之间的默契让我不得不收下了这份厚重的临别礼,我把它收进了我的藏宝阁,每每云游回楼,便会去擦拭一番。活得太久,总要靠些什么来惦记着,才会记得自己还遇到过这般稀奇的人。


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我已经快忘了自己在等待着什么。忘记了执念深重的灵狐,忘记了与月对酌的少年。我只是个身外客,在云雾之外看这浓墨重彩的一笔,云过了,一切便也远去,沉进说书人的故事里,变成尘世中的泼墨点点。


后来,那弦也终是断了。

-end-


其实是开放结局,只是两个人的故事在“我”的眼里结束了而已,是生是死可以自行定夺()

构思的时候还是想了其他剧情的,看看之后有没有空补补吧,这篇很水,还请见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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